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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岗亭LED显示屏播放商业广告引关注

2012-11-02 10:12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我想问问这警用设备上可以刊登广告吗?”市民罗先生发现呼和浩特市多处交警岗亭上设立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不少商业广告“……携手交警提醒驾驶人安全出行”等宣传语涉及教育机构、传媒公司甚至饭店等地。看上去这些宣传语是警民联手的行为,可仔细一想总感觉并非如此,警用宣传栏也好、LED显示屏幕也好,都是宣传交通知识的平台,怎么能刊登商业广告呢?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区内多个岗亭,发现不少岗楼都有此类问题。

警用设备上出现商业广告

10月26日10时许,记者在原博物馆十字路口的一处岗亭上看到LED显示屏上面不时有红色的字幕显示,“新城区交警携手教育机构共建和谐家园”、“一对一教学”等字样不断滚动,不仅如此,LED屏幕上面还出现了餐饮类的商业广告,标注了饭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附近的几个岗亭,岗亭都安有LED显示屏,不同的是有些岗亭的LED屏没有开启,启动着的LED屏上大多都有广告在滚动,而且一些商业广告上并没有标注工商部门的户外广告刊发字号。而在旁边设立的交警宣传栏有两个大小相同的展板,其中一块展板上也有商业广告,同样广告牌上没有印发工商部门的户外广告刊发字号。

交警部门:在开创新的宣传手段和模式

市民张金龙说,之前看过类似的广告也觉得无所谓,多数是写着某某公司和警方联手共建和谐家园之类的宣传语。但要出现了售楼广告、酒类广告就觉得让人有点啼笑皆非了。

司机马师傅告诉记者,平时不太注意岗亭上的标语,不过看了这些广告还是很不舒服。大三学生吴微学的就是广告专业,她说这样的广告宣传方式不错,现在不少企业利用LED打广告,但是在一些公众性的平台例如警用设备中设立商业广告确实不合适,可能会导致受众出现一些情绪,反而不利于达到商业广告宣传的目的。

随后,记者来到了新城区交警大队询问此事,宣传股王永明警官表示,这是通过创新的宣传手段和宣传模式。开展与企业合作,由企业无偿提供设备,对与交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如何遵守交通法规等问题滚动播出,进行宣传。当记者问到岗亭上出现的商业广告是否合适时,王警官说:“不是说合适不合适,现在宣传费用非常大,作为行政部门我们无法全部承担,现在联合企业搞合作,企业无偿提供设备,而且广告内容和形式并非没有限定,我们主要做教育性的正面宣传,不是乱七八糟的广告。以正面播出的形式播放这样的广告也无可厚非,还可以达到与企业共赢的目的。”

今后类似的广告将会进行审批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容局,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虽然分管商业广告的设置,但像交警部门在LED上设置的宣传广告和标语则是由交管部门自己设置管理的,他们不负责。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狄科长通过电话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狄科长对记者说:“广告是工商局同意上的,因为支队里没钱做LED设备。我们现在就借助广告公司赞助,利于这个平台进行宣传,设备全部是广告公司免费安装的,给他们顺便打点广告。”

那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又如何看待此事?交通安全宣传支队张霄龙支队长对记者说:“交通安全日益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现在我们需要多角度多手段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意识。设置宣传栏和LED是为了进行更好的宣传,特别在中小学校附近进行设置。但是这样的宣传栏投资很大,确实经费有限。现在我们就在尝试社会化运作模式,引进有爱心、愿意承担公益事业的企业参与,这样既宣传企业自己又宣传交通安全。企业承担了一部分费用,作为回报我们适当进行广告宣传,形成一种互利双赢局面。”

对于广告内容的设置是否合适,张队长表示现在还在共同探讨。对于教育宣传类的广告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像火锅这样餐饮广告确实是值得商榷。当日下午记者接到了张队长的电话,他称已经和市交管支队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做了沟通,现在交警部门已经着手进行改善今后相关广告,今后也会报总队进行审核,相信这样的问题不会再出现。

行政场所不允许做商业有偿广告

10月29日上午,记者又来到了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局没有接到过这样广告的申请。他告诉记者,在一些小区设置的这样类似的宣传广告,但是这些是通过正规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是由相关部门和广告公司合作设置的公益宣传牌,商业广告部分则需进行审批,而且广告上印有呼工商核发的字号,如果没有字号那么肯定是违反规定的。至于LED上的广告语,按照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的规定,场地合法的情况下做相关内容的宣传性广告是不用审批的,但是要出现其他经营范围外的广告则是不合适的,这样的LED上的广告也必须进行审批。

记者就此现象向本报法律顾问、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的聂原灵律师进行咨询。聂律师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办公楼等行政场所是不允许做商业广告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允许做商业有偿行为。岗亭的所有权归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有,若做广告只能是公益性的宣传广告,做了商业广告肯定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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