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LED屏网 报道如果说2014 年上半年,LED照明行业处于“风口浪尖”,新闻天天有,用诸如“地震”、“台风”之类的词汇来形容也不为过。那么上半年收尾之后给行业带来的不是地震、行业动乱什么的,而是让行业大跌眼镜雷士风波。在持续了近一个月之后,本以为迎来的是行业新气象,却不想又是个多事之秋,负面新闻天天有,这个秋天特别多呀。9月才刚开始,就已经是“负面”满天飞。

LED照明行业负面多
海洋王照明募投项目 却为“建楼”
海洋王照明是专业从事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招股书显示,公司此次IPO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年产100万套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生产线(计划投资额为3.36亿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4亿元)、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计划投资额6977万元),三个项目总投资额为5.5亿元左右。
海洋王照明表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若能得到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将得以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然而,编者发现公司的募集资金大部分投向了买地和建楼。
先对于本次海洋王照明扩建生产线项目而言,本项目主要建设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灯具生产厂房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其中厂房共计三层。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已经取得了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编号为东府国用(2010)第特294号,总面积为97619平方米,购置成本为6346万元。而分摊到该项目的土地购置费为4237万元。
从该项目的投资概算来看,扣除用于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以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公司用于买地和盖楼的钱约为2.01亿元,占到该项目募集资金的6成。
对于第二项研发中心建设,从其预算安排就可以看出,建设重点与“研发”显然关系不大。根据公司披露的投资明细,14,481.38万元总投资预算中,购买研发设备的预算仅为875万,占比仅为6%。剩余的预算中,建筑工程、涨价预备和铺底资金就占到了59%。究竟公司是为了扩大研发实力,还是为了建楼?
海洋王照明的“建楼热情”,在第三个“营销中心扩建装修”项目中更加是赤裸裸地表现得一览无遗。因为这个项目的6,977.45万元投资就是“在本公司设立营销总部及三大职能中心。由照明工程公司负责在北京、成都、沈阳、上海、济南、郑州设立六个二级营销服务机构,其中,每个二级营销服务机构所需场地约2500平方米”。目前成都、北京及郑州基地已购置房产,其他地区选择租赁位于上述城市市区的中级写字楼。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质疑:公司在这以前难道并没有在上述地区开展营销活动吗?难道公司历史上的收入增长,是通过建设富丽堂皇的营销中心和办事处来达到的吗?如果收入无法增长,请问你们将如何对得起股民投资的辛苦血汗钱?
而此次海洋王照明募投资金用于建楼,是否能顺利通过证监会审核,编者将继续关注。
鸿利光电受累股权代持收购被否
鸿利光电9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9月1日召开的2014年第4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
继两个月前长江证券保荐的运盛实业重组项目被否决后,近日证监会又否决了一项重组,为广发证券保荐的鸿利光电并购项目,不同于以往的是,此次证监会否决的理由是标的公司股权不清晰,而这种否决理由并不多见。
证监会对鸿利光电重组方案的否决意见是,标的资产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虽然证监会否决的理由只是寥寥数语,但是却暴露出鸿利光电在选择重组标的时存在侥幸心理和广发证券对保荐项目把关的不严谨。”北京的一位市场人士分析指出。
笔者注意到,其实鸿利光电的并购标的公司存在的股权不清晰问题尤为明显。按照重组方案,鸿利光电是拟以1.8亿元收购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迈得”)100%股权。斯迈得与鸿利光电的主营业务相似,均生产与LED有关的产品,虽然该公司的业绩看起来还不错,但是自2009年成立以来,其股权归属问题一直就非常模糊。按照公告中的说法,斯迈得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除大股东安茂领出资144万元之外,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分别出资38万元、12万元和6万元,不过,当时这三位股东并没有缴纳出资款,而是由安茂领垫付,且中途各股东曾对斯迈得进行过一次增资,增资款亦由安茂领垫付。
此外,斯迈得的全部股权一直由安茂领的岳母赵亚朋代持,直到今年2月,股权的代持才得以解除。然而,即便如此,其他三位股东仍未支付出资款和增资款。也就是说,表面上看斯迈得有四位股东,实际真正意义上的股东自始至终只是安茂领一人。 原ST甘化重组内幕交易曝光 七人领罪受罚
多位关于德力西重组ST甘化(现广东甘化)的知情者,因在“静默”期违规交易股票而被监管层处以巨额罚款。在诸多铁证面前,这些知情者给出的“苍白”辩解最终未获认可。监管层严打内幕交易的决心再次彰显。
据证监会最新披露,在德力西重组ST甘化期间,陈汉,王舜夫、王顺林、陈狄奇、姚锦聪、王仲鸣、陈述等7人买卖公司股票,由此构成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据查实,上述7位责任人员均为重组的直接或间接知情人。其中,陈汉系温州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从参与重组工作的德力西董事吴某某处获知内幕;王舜夫系上海夫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从参与重组工作的德力西副总裁王顺林处获知内幕;其余人员则为“德力西系”,陈狄奇、姚锦聪均为德信丰益合伙人,王仲鸣是德信丰益投资经理,陈述是德信丰益投资助理,而德力西为德信丰益的有限合伙人。
事情起源于2010年年底。据证监会披露,德力西与江门市政府方面第一次接洽是在2010年10月13日,但双方未达成共识;11月17日,重组双方(即德力西和江门市政府、江门市国资委)第二次接洽,就重组进行讨论后,江门市国资委暗示倾向与德力西合作;第三次接洽是在2011年1月12日,经双方协商一致,1月13日下午收市后,江门市国资委通知ST甘化,提请深交所临时停牌5个交易日;1月14日,ST甘化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月15日,公司发布定增预案等公告,公司股票于同日复牌。
当年德力西重组ST甘化可谓名噪一时。ST甘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德力西后,不仅立刻推出重磅定增方案,此后德力西又揽下了总投资额为38亿元的LED外延片项目协议,该金额大大超出其最早的承诺。与此同时,ST甘化的股价涨幅更是惊人,短短1个多月即实现翻倍行情。数据显示,公司股价自2011年2月15日复牌后,从7元多开始启动,连续8个涨停后又持续攀升,最高冲至2011年3月的14.49元。
上述知情人士正是在前述敏感时间违规交易股票的。以涉案金额较大的王舜夫等人为例,王顺林于2010年11月17日参与了ST甘化重组事项,其与王舜夫有过多次通讯联系,其中两人于2010年12月28日有通讯联系,且当天同机前往重庆。就在次日,王舜夫控制的“王舜夫”等四个账户开始买入ST甘化。
因此,证监会认定,王舜夫交易时间与其和王顺林通讯和出行时间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王舜夫操作四个账户在2010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13日期间买卖“ST甘化”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6条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盈利585.28万元。
尽管多位当事人辩解称,操作“ST甘化”出于自己分析,买卖没有内幕交易特征等,但在诸多铁证面前,陈汉等人的“抗辩”被一一驳回。
基于上述违规违法事实,证监会给出了重罚。据披露,没收陈汉违法所得57.25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对王顺林处以10万元罚款;对王舜夫没收违法所得585.28万元,并处以177.42万元罚款;没收陈狄奇违法所得68.27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没收姚锦聪违法所得52745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对王仲鸣与陈述分别处以3万元与5万元的罚款。
不曾想雷士风波平息,行业开始走向康庄大道,但是9月份才刚开始就频频出现问题,而10月份又是一批企业IPO名单,还不知道又会出现多少,行业究竟怎么了,洗牌重组出现这样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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