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慧聪LED屏网报道
2012年5月30日,“东莞兴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兴煌科技)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福建国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国能光电)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一案开庭审理,同年8月2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以"东莞兴煌科技"已获得的专利证书为基本事实依据,判决被告福建国能光电侵权成立,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模具,赔偿东莞兴煌科技13万元损失费。福建国能光电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5月22日,广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我国首例两面翻LED显示屏侵权案以东莞兴煌科技胜诉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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