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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范县政府采购中心一中教学用LED显示屏采购公告

2016-03-14 10:59 来源:互联网

慧聪LED屏网报道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范县一中教学用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ZGK(2016)007号

二、招标内容:LED显示屏、室内室外两块;(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552373.00元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范县财政局办公后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15:30点。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开标地点:2016年4月1日下午15:30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LED显示屏制造商厂家或经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

3、LED显示屏制造厂商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一亿人民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五百万人民币,经销商和代理商必须具有厂家授权书。

4、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投标人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有关二极管或LED显示屏相关的生产(制造)及销售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3C产品质量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E、FCC、ROHS等认证证书。

6、业绩要求:最少提供一份2013年以来不低于80平方室外全彩屏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为准,合同中须有联系人、联系电话)。不能提供按无效报价处理原件并需出示著作权方的著作权证书原件;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

7、报名领取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缴纳保证金证明。

九、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采购中心。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三日,书面通知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开户银行与账号:邮储银行范县人民路支行 941003010002226668,户名: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账汇款。

注: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费用。

十一、联系人:杜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5267979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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