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预披露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大光电)创业板首发招股书申报稿。南大光电如成功上市,股价有望达到156元。而在2010年6月,中介律师刘晶以每股1.6元“菜价”受让了公务员等所持24万股,38.4万元投资两年有望变成3744万元,收益率达96.5倍,不排除有利益输送或其他问题的可能性。
据了解,南大光电位于江苏南京,此次拟发行125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027万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光电新材料MO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了MO源产业化生产的企业,也是全球主要的MO源生产商。现年55岁的南京大学副校长潘毅持有19万股,市值将达2964万元,成本为19万元,潘毅等是2002年增资进入南大光电的,每股1元,申报稿称,该次增资未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估及备案手续。
另外,南大光电原股东魏国强系苏州工业园区国家公务员,原股东华亮为国资控股公司高管,按规定,此类人员持股行为需要予以纠正。2010年6月,魏国强、华亮将其各自所持12万股转让给刘晶,转让价仅1.6元/股。这样,刘晶所持24万股上市后,38.4万元两年有望变成3744万元。申报稿称,现年57岁的刘晶,2005年至今为江苏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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