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LED屏网5月20日报道 5月17日中午交通高峰时段,广西柳州市区红光大桥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突然熄灭,导致交通瘫痪达半小时。经交警部门调查,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拉了闸,原因竟是对所驾车辆被交警检查扣证不满。
18日晚间,当事人被免职、分管领导被停职。
交警遇上照明管理人员 你扣证我停电
“不给证,回去就停电”
柳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7日11时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王警官带着协警在城站路西段设点查处违法走禁行的大货车。交警示意一辆号牌为“桂B35150”的大货车靠边停车,大货车驾驶人黄某在路边停了一会儿但未接受检查就驶离现场,王警官立即呼叫前方路口执勤民警将其拦下。
与驾驶人黄某一起回到王警官执勤点的还有一名自称是“供电局班长”的男子黄某斌,他们向执勤民警要求对货车放行并退回证件。此时已过12点,由于执勤警官已回到大队交证,驾驶人需跟着回大队取证。此时的黄某斌却称:“如果不给回证,等一下就去停电!”说完便离开。
让人没想到的是,17日中午12时15分,红光桥南路口的红绿灯果然离奇地断电了。
造成交通瘫痪达半小时之久
鉴于之前黄某斌所说的话,柳南交警大队大队长彭克宁立即向支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报告情况。热线值班的陈警官联系供电局,得到的答复是:牌号为桂B-35150的大货车不属于供电局,城站路没有检修任务,也没有停电计划。
随后,陈警官查询到,大货车的所属单位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得知这一情况,柳州交警大队大队长彭克宁立即联系到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要求立即给红光桥南路口红绿灯恢复供电。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12时45分,5分钟后,该路口的红绿灯才重新亮起来。拥堵的车流慢慢散去,至此,红光桥南路口交通瘫痪达半小时之久。
17日13点左右,自称是供电局“班长”的黄某斌来到柳南交警大队索要驾驶证,并对交警王警官说:“对不起,停电检修没有打招呼。”显然,黄某斌所说的停电检修是指红光桥南路口交通信号灯突然断电一事。
照明处竟在事后为自己“补救”
17日晚间,记者联系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亮化管理科汤姓负责人,他表示已经了解到这个情况并在进一步调查。汤某称:“那段路电源是正常检修的,已经在政府热线备了案。”
记者随后联系柳州市政府热线,值班员告诉记者,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备案的时间为“17日12时44分14秒”。也就是说,所谓“备案”是在“拉闸”事件发生约30分钟之后。
查证之后,记者再次联系汤姓负责人时,他仍反复称“拉闸”之前已经在政府热线备案。当记者把在柳州市政府热线查证的情况告知后,汤某才“惊讶”地说:“原来是这样啊?可能我说的有误,我再查查……”
声音
典型的“特权单位的特权思想!”
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造成交通信号灯停电的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与柳州供电局是两个单位,"我们是躺着中枪"。”
网友“柳州记者”:“是谁给了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班长"这样的权力?执法不公,顶风犯法,这些人就该作为典型严肃处理。”
网友“维塔Vita”:“公权力不受约束,受害的不仅仅是公民,连相关政府部门也受害,这个班长黄某斌不作出一个解释,这件事不能算完。”
网友“股海一孤舟”:“特权单位的特权思想!总以为手中的权力可以为所欲为,却不知权力也是要受约束的。”
进展
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
5月18日,新华社报道了广西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一工作人员因对交警不满“掐灭”红绿灯导致交通瘫痪事件。18日晚间,当事人被免职、分管领导被停职。
报道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引起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柳州市委当即要求相关部门严查此事,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柳州市纪委监察局迅速组成调查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据柳州市纪委通报,经柳州市纪委监察局初步调查,17日中午,柳州市城市管理照明处维修队运行班班长黄某斌,因向柳州市交警支队柳南大队王警官索要牌号为“桂B35150”的高空液压车驾驶员黄某证件未成,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检修城站路红光桥头表箱的过桥电源线,拉闸断电停掉柳州市红光大桥南路口红绿灯,造成中午交通高峰时段,红光大桥南路口交通瘫痪达半小时。
5月18日下午,柳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责成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对黄某斌进行处理。
5月18日晚,经研究决定,责成黄某斌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处通报批评,免除黄某斌市城市管理照明处维修队运行班班长职务,停止一切职务行为,接受组织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分管部门的领导作出停职处理,接受组织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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