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SAC TC224照明标委会官微消息,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照明产品》推荐性国家标准最近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规定了照明产品碳足迹和部分碳足迹量化的原则和方法,数据要求、报告和评价等,适用于照明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其结果可应用于不同场景,也可应用于生产者对产品的核算和声明、第三方机构对委托方产品的核算和认证、市场监督部门对产品的监督。
该标准在根据碳足迹对照明产品进行了分类并提出,进行碳足迹核算的照明产品应分为光源、灯具、附属装置和控制装置等类别;照明产品应根据产品类别确定使用寿命的确认方法,使用宣称或实际寿命;照明产品应根据产品类别对应的生命周期各阶段进行碳足迹核算;照明产品应根据材料类型划分出主要元件或材料、辅助元件或材料。
在核算原则上,该标准则提到了相关性、一致性、准确性、透明性等原则,也就是进行照明产品碳足迹核算时,应选择对温室气体排放有显著影响的所有环节,选择的数据、假设和方法应采用同样的方式应用,应减少数据的误差和不确定性,应对所有的过程和数据进行记录。
在其他核算原则上,该标准也提出,照明产品碳足迹核算应围绕一个声明单位构建的相对的方法;采用迭代方法来增加核算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优先采用自然科学方法获取活动数据,当自然科学方法无法获取数据时,可采用其他科学方法;应选择统一的方法学;各个环节的碳足迹数据应避免重复。
此外,在系统边界要求上,该标准还提到,系统边界宜根据数据收集和统计的结果进行调整;照明产品碳足迹应按不同阶段进行计算,并将分段计算结果累计作为照明产品碳足迹数值;照明产品碳排放量核算内容应包括化石燃料的燃烧碳排放、生产过程碳排放、消耗外购电力碳排放等方面;各阶段的碳排放量计算应包括期间采用的各类设备设施所产生的碳排放。
该标准的即将出台,将为国内照明业界的绿色、低碳、减排相关技术方向带来**性的指引,赋能全国照明行业的高品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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